對於讀者而言,最簡單的順序是先接收主要的、更為抽象的
觀點,接著他才需要去接受次要的、支持性的觀點。而既然主要
的觀點總是源於次要的觀點,則這些觀點的最理想結構,永遠是
由一個中心思想綁住好幾組觀點所組成的一個金字塔結構。在金
字塔結構下,這些觀點的關係可以是「縱向J (vertically)一一亦
即任何一層的一個論點都將永遠是下面一層成組觀點的總結;這
些觀點的關係也可以是「橫向J (horizontal昕一一幾個觀點因為
共同呈現一個邏輯論點而被歸類成一組。
第1章 .什麼是金字塔結構?
這個結論反映了人腦運作方式的一些根本發現,具體 來說就是:
﹒大腦會自動將資訊分成幾組不同的金字塔,以便於理解。
.女日果一組觀點預先被組織成金字塔結構,讀者會比較容易 理解。
.這說明所有的書面文章都應該經過深思熟慮的建構,將觀 點組織成金字塔結構。
人們早就知道,大腦會自動將每件事情排定順序。基本
。舉例來說,希臘人就證明了人類的這
固行為傾向,他們抬頭Ilj~ ~'KM舟,不是看到點點星光,而是看到
星座的輪廓。
當你傾聽或閱讀別人的觀點時,也會發生相同的「組織」現 象。你會
你會認定,同時出現的緊鄰觀點隸屬同一類,並試圖把一個
邏輯模式套用在它們身上。這個模式永遠都是一個金字塔結構,
因為這是唯一符合人腦下述需求的結構:
﹒大腦的記憶力停止在神奇數字七。
﹒大腦陳述關係之間的邏輯性。
這是心理學家米勒 (George A. Miller)在他的論文《神奇數字七加減二> (The
Magical Number Seven, Plus or Minus Two) [2J裡創造的一個名
詞。他指出,大腦的短期記憶裡無法一次容納約七個以上的項
目。有的人腦可以容納多達九項,但也有人只能容納五項(我個 l
人是五項)。容易記住的數目是三項,但最容易的數目當然是一
項。
這意味著,當大腦看到同時出現的項目增加到四或五項以上
時,就會開始對它們進行邏輯分類,以便於記憶。在
找出邏輯關係
,把這九個項目「往上」挪,變成三個類別。
這意昧著你不必一一記住這九個項目,而只需牢記它們所屬 的三個類別。你I
由主往下排序
清楚寫作唯一最重要的行動,便是控制你表達觀點的順序。
最清楚的順序永遠都是先給予概括的觀點,然後再分別討論包含 其下的個別觀點。這一點是我必須再三強調的。
如果採取 平鋪直敘的方式,大腦必須嗆前顧後、來回反覆地建立關連性,
這樣的做法實在糟糕,而且多數讀者也會以拒絕來做為回應。
總而言之,讀者自然會對你所提出的觀點進行歸類與概括的
動作,以方便記憶。如果你的所有觀點也都事先做好分類與概括
的工作,並由上往下呈現,讀者便能更快了解。這一切顯示
,寫 得最清楚的文章是以金字塔結構有系統地由上往下鋪陳資訊,即
便最初的發想是由下往上進行的。
如果你打算分類和概括所要表達的資訊,並以由上而下的方
:呈現,你的文章結構看來勢必是相反的,亦即由下往上的結
構。誠如圖表1.1所示,這些四方格代表你想要表達的個別觀
點,你的思路從最底層開始,先是形成句子,而句子則按照邏輯
組合成為段落。接著你把段落組成章節,並把章節組成完整的文
章,由頂部的一個中心思想代表整篇文章。
假設你把六個句子組成一個段落。為什麼你把那六個句子放
在一起,而不放別的句子?理由是,你看到它們之間存在一個邏
輯關係。而且那個邏輯關係將永遠是:這些句子都必須解釋或支
持這個段落的主要論點,而這個段落的主要論點實際上就是這些 句子的一個摘要。
找出這個概括的句子將能使你的抽象概念往上提高一層,並
讓你在回想這個段落時,只需記得一個重點而非六個。。有了這個
超高效率的行動,接下來讓我們舉例,你把三個段落組織成一個
章節,而每個段落則包含一個抽象層次比單獨的句子高一圍的主
要論點。
幸好,透過核對你的觀點之間彼此的關係是否以金字塔結構
方式呈現,你可以事先確認你是否正確建立這個結構。具體來
說,它們必須遵守以下三項原則:
1.金字塔結構中,任何一層的觀點永遠都必須是它們下面成 組觀點的總結。
2.每組觀點永遠都必須具備相同的特性。
3.每組觀點永遠都必須按照邏輯順序組織。
第一項原則反映如下事實:你在思考與寫作方面 所進行的重要活動是,為下層的所有觀點做結,並創造出一個新
的觀點。如F
3如果你想要提高你 的思維,把一組觀點向上提高至抽象的層次,那麼這組觀點在邏
輯上必須具備相同的性質。舉例來l
在寫作方面,你想要表達這個群組的邏輯關係所直接暗示的
'這意味著在這個群組裡面的所有觀點都必須屬於相同的邏 1
別。因此,如果一組觀點裡的第一個觀點是做某件事情的I
個理由,則該組觀點裡的其他觀點也必須是做同樣一件事情的理
;如果第一個觀點是一個流程的步驟,則在這組觀點內的其餘
!點也必須是同一個流程的步驟;如;
每組觀點永遠都必須按照邏輯順序組織。也就是說,一定
要有明確的理由說明,為什麼第二個觀點排在第二位,而不能排
在首位或第三位。基本 上,它說明安排一組觀點的順序只有以下四種可能的邏輯方法:
﹒演繹法(deductively ;主要前提、次要前提、結論)
﹒時序法(chronologically ;第一、第二、第三)
﹒結構法(structurally ;波士頓、紐約、華盛頓)
﹒比較法(comparatively ;首要、次要,依此類推)
由於大腦只能執行這四種分析活
動一一演繹推論(reasoning deductively)、找出因果關係( working
out cause-and-effect relationship)、化整為零( dividing a whole into
Its parts) ,以及歸類( categorizing)一一所以這些是大腦僅能賦
予的順序。
第2章 金字塔中的子結構
你不可能期待一坐下來便能把觀點組織成一個金字塔
結構,你必須先找出你的論點。但是這個金字塔結構需要一組子
結構( substructure)來加快這個尋找的過程,這些子結構就是:
﹒主要論點與次要論點之間的縱向關係。
﹒一組次要論點之間的橫向關係。
﹒引言的敘事流( narrative flow)。
縱向關係非常有助於捕捉讀者的注意扣。它讓你建立一個 「問題/回答」的對話,誘使興致勃勃的讀者跟著你的邏輯進行 推理。東
你把一個個觀點放進金字塔結構內的每個四方格裡'我把 「觀點J (idea)定義為引出讀者腦中問題的一個陳述,因為你是
在告訴他們某件他們不知道的事情。(既表
橫肉關係
在決定下一層要說什麼時,你所組織的幾個論點不只必須回
答上層論點所引發的問題,還必須以符合邏輯推理的方式來回
答。也就是說,它們必須呈現一個清楚的歸納( inductive)或演
繹( deductive)的論證法,而且只能選擇採用其中一個方法,不
能兩者同時採用。在為你的觀點分類時,歸納與演繹是唯一的兩
種可能的邏輯關係。
﹒凡人皆會死。
﹒蘇格拉底是人。
﹒所以蘇格拉底會死。
為了從一組具演繹關係的論點往上提高一個抽象閉級,你為 這組論證做一個簡略的摘要,而你的摘要主要在於最後的論點:
-因為蘇格拉底是人,所以他會死。」
。這個歸納論證的表現方式將是:
﹒法國的坦克車在波蘭邊境。
﹒德國的坦克車在波蘭邊境。
﹒俄國的坦克車在波蘭邊境。
若要往上提高一個抽象層級,你得根據評估這些論點的共同
也推論一-亦即,它們都是針對波蘭的戰爭行動。所以,你
的推論可能會是r波蘭將受到坦克入侵。」
引言的敘事模式
既然這段來龍去脈將會以敘事方式呈現,就應該遵循典型的
事件發展的敘事模式。那就是,一開始應該為讀者建立一個「情
境J (Situation)的時間與地點。在那個「情境」中,發生了某件
所謂的「衝突J (Complication)事件,導致讀者提出(或將使得
他們提出) r問題J (Question) ,而你的文章將針對這個問題給予
讀者「答案J (Answer)。
這個典型的說故事模式一一情境、衝突、問題、回答,讓你
在帶領讀者了解你的論證過程之前,能夠先確保你與讀者是「站
在相同的位置」。它同時給予你文章頂部的論點一個清楚的重
心,也是判斷你是否以最直接的方式傳達正確訊息的一種方法。
這三個子結構的存在一一亦即縱向的「問題/回答」對話、
橫向的演繹或歸納邏輯,以及引言的敘事法一一幫助你找到建立
~個金字塔結構所需的概念。
第3章 如何建立金字塔結構
首先,你知 道在金字塔結構的頂部,你將有一個擁有主詞與述詞的句子。你
也知道那個句子的主詞將是你文章的主題。
除此之外,你知道這個句子將會被視為答案,以解答早已存
在讀者腦中的一個問題。而且那個問題是因為一個情境(讀者熟
悉的)而產生,在這個情境中,一個衝突(讀者同樣熟悉的)形
成,引發這個讓你必須在一開始就寫好的問題。你可能還大致知
道你想要提出的一些論點。
不管是透過由頂部開始往下發展的方法, 或是由底層開始往上發展的方法。
。第一個方法通常比第二個方法 來得容易,所以應該先嘗試第一個方法。
自主往下法
我建議你遵循圖表3.1所示的流程,並附帶說明如 下:
1.畫一個四方格。這行
2.決定「問題」。想體
3.寫下「答案」。
4.確認「情境」。
5.發展「衝突」。現司
6.重新檢查「問題」與「答案」
由下往上法
,你可以依照以下三步驟的程序,由下而上 釐清你的想法。
1.條列出你想要表達的所有重點。
2.釐清它們之間的邏輯關係。
3.下結論。
步驟1 :條列重點
步驟2:找出邏輯關係
步驟3:下結論
初學者應注意事項
1.永遠先嘗試由上往下法。當伯
2.利用「情境J做為思索引言的起點。-i
3.不要省略仔細思索引言的步驟。很多
4.將歷史背景放在引言內。你司
5.引言只能提及讀者會認同其真實性的論述。引
6.如果可以選擇, r邏輯主線」層次上的論點宜i采用歸納 法,而非演繹法。這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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